7月26日,汉滨交警在开展中心城区治乱疏堵专项整治行动中,一男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遇民警检查,不但不配合正常执法,反而暴力抗法致民警全身多处轻微伤,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2017年7月26日16时许,周某驾驶无牌改装摩托车(俗称“鬼火”摩托)沿金州路逆向行驶至雷神殿十字时,遇执勤交警检查。民警要求周某配合检查并出示相关证件,但对方拒绝出示证件还企图强行将车辆驶离现场。在执勤交警对驾驶人予以口头警告时,周某突然对执勤交警施暴,采取阻挠、撕扯、推搡的方式阻碍民警执法,造成执勤交警脸部、颈部、手肘等多处被抓伤。后经现场群众和增援民警的协助,事态得以控制,随后周某被依法传唤至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周某(男,19岁,安康市白河县人)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汉滨交警提醒:执勤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依法服从。当事人如有疑问或对处罚存在异议,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投诉或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市民在路上实施交通违章后,请理解和配合交警执法,不要与执勤交警发生冲突,切勿实施暴力抗法的行为,以免为此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