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拒绝接受交警检查,被依法被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
2018年3月14日9时30分许,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在中心城区雷神殿十字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在金州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由于驾驶员刘某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无法提供车辆的相关资料,民警决定将车辆暂扣作进一步调查。不料驾驶人刘某情绪激动,不但拒绝接受民警耐心劝说,反而多次企图强行驾驶车辆驶离。在多次警告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刘某控制并带离现场。
经查,刘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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